热费收缴难,是近年来城市供热中最大的难点,也是供用热双方不断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从我市供热成本的构成情况看,热费收费率只有达到95%,供热单位才能保本经营。但全市目前集中供热的平均收费率仅为88%,联片供热的收费率则更低,由此导致一些供热单位处于成本倒挂、入不敷出的困境。因此,有的供热单位不得已而采取了停暖逼费的错误方式,其结果又直接损害了交费用户的利益。昨日,记者通过跟随市供热管理站的供热检查及对市民投诉的调查,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
欠费原因之一:暖气不热
案例:室温只有十五六度
昨日,家住广武门前街24号的王先生向本报投诉,由于附近少数居民去年欠缴暖气费用,供暖企业对该街道的住户下达了通知,要求社区住户尽快上缴去年所欠的暖气费用,否则,今年将对该社区所有的住户停止供暖,所造成的后果由欠费用户承担。
昨日上午,记者对该小区部分住户拒绝上缴今年暖气费用一事进行了调查采访。据欠费户张先生介绍:“去年在供暖前,供热单位就承诺,供暖后保证室内温度达到18度,但在供暖的过程中,小区住户的暖气热度与供热单位的承诺相去甚远,根本就达不到他们承诺的温度。室内温度只有15—16度左右,有时室内的温度甚至还低。家里有老人小孩实在受不了冷冻,只好买电暖气和电热毯作为补充,这样一来用于取暖的开支每个月无形中要增加好几十元。因此,每到冬季的取暖加重了生活的成本,既然暖气不热,居民就不愿意上缴供暖费用。”
与张先生的观点一样,欠费户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每个月的收入只有400元左右,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加之老人年事已高,小孩又怕感冒,由于暖气热度不够,他每到冬季只好烧蜂窝煤。白天将炉子放在家中取暖烧水,晚上担心煤烟中毒只好将炉子放在楼道里,这样室内温度就急剧下降。家人每次感冒都要花好多钱,迫不得已只好全家人使用电热毯和电暖气来御寒,加上今年电价、煤价不断上涨,为了取暖他真是有一肚子的怨气。”
供热站:管网老化不该我埋单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为该小区供暖的小北街供热站,该供热站王毓杰站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今年由于煤、电、水等原材料不断上涨,加上聘用临时工工资由去年的每月400元涨到今年的每月600元;此外,供热单位还要上缴环保部门的排污费,由去年的1.8万元涨到今年的4万元;供热企业每年还要为下岗职工等低收入人群和社会弱势群体减免供暖费好几万元。因此,供热企业的确有苦难言,目前即使供暖户全部上缴暖气费,企业发展只能艰难维持。据他们统计,现在欠费用户已经达到整个用户的10%,这样一来供热企业实在是很难承受。
当记者问及众多欠费用户反映暖气不热是他们不缴暖气费的理由一事时,王站长解释:“目前兰州大部分供热管网都在15年以上,当时由于设计不合理,供热管道太细,加之长时间的侵蚀,出现供热管道堵漏的现象,暖气不热的主要原因是供热管网老化达不到标准。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个人在购买住房时包含房屋维修基金,物业和产权部门可以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但是现在把所有的矛盾都推到供热单位,他们也是力不从心。”
对于“停暖逼债”一说,王站长认为是无奈之举,他告诉记者:“暖气不热的关键是供热管网老化,但他们送出的热量是一样的,去年一些用户欠费今年已经引发连锁反应,欠费的用户逐年增加,他们只好对整个单元停暖。”
欠费原因之二:恶意欠费
案例:8年欠费4.6万元
8年以来,东岗289号楼的15名用户累计欠供热站4.6万元热费,造成供热站再无力垫付巨额费用。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兰州静安物业管理公司向全楼住户发出了一纸通知,提出锅炉房由用户自行管理,煤炭费由用户自收自支。这意味着,如不交费,今冬供暖由91名用户自行解决。
那么,15名住户为何长期不交热费?是不是用户对供暖不满意?记者随意拨通了东岗289号楼里一位住户的电话,这位住户说:“暖气烧得好着呢!一些人不交费的原因我也说不清楚。”
供热站:请法律顾问“讨债”
昨日记者从市供热管理站了解到,现在许多供热站纷纷聘请法律顾问,通过法律手段讨要拖欠的供暖费用。
据了解,采用“停暖逼债”方式使供热站失信于用户,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采暖费损失。市供管站负责人介绍,通过法律手段讨要拖欠暖费已成为供热站重要的渠道。今年,兰州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北城壕供热站将辖区欠费产权单位告上法院,最终胜诉,于今年9月份讨回拖欠的采暖费用。目前,郑家台供热站、水泵厂供热站、王家庄地区供热站等都通过骋请法律顾问,针对个人或产权单位供热站分类进行起诉,这几年也确确实实解决了不少有关供暖欠费问题。但通过法律手段需交纳一定的律师费、讼诉费、强制执行费等费用。
据二热管网负责人介绍,通过法律诉讼清欠十分麻烦,过程长、代价高,因此该管网目前还没有采取过这种方式。但是,从长远看,这应该是一种大趋势,是彻底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因此,该管网已开始考虑聘请法律顾问。
另据柏树巷供热站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两天老有居民前来咨询:不交历年拖欠的暖费,只交今年的暖费能否供暖?当他们拿出《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条款时,这些居民再也不啃声了。因为按规定,不想用暖需要在供暖开始前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现在申请显然为时已晚;逾期一个月不交暖费的,还要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看来,仍需加大供热法规的宣传力度,如果供热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了,相当数量的供热纠纷就能避免或解决。
欠费原因之三:贫困户无力缴费
交不起暖气费的主要是生活收入低、没有支付热用费能力的困难群体。对此,《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热用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标准向供热单位交清全部热用费,不得拖欠或者拒缴。对在规定期限内不交费的单位和个人,供热单位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告催缴,并书面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对于拒缴和拖欠热用费的单位和个人,供热单位可以停止供热,因停止供热造成的损失由欠费者承担;其所欠热费,供热单位应当依法追缴。对于在当年供热前交清全部热费的单位和个人,供热单位可以给予一定优惠。”
供热站:设立供热保障金
我市供热法规对困难群众的暖费交纳规定了优惠政策,但落实问题都交给供热单位,而几乎所有的供热单位都是自负盈亏的企业。对此,有人形象地比喻:这是政府请客,企业埋单。业内人士指出,当前我市冬季供热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供热保障金尚未建立有很大关系。供热实施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保障体系,设立城市供热保障金,保证困难群众冬季采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城市供热保障体系和设立城市供热保障金的具体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如果建立了供热保障基金,诸如东湖小区天然气供暖后的亏损问题,贫困户的供暖补贴等问题均可迎刃而解。
欠费原因之四:对物业公司不满拒缴费
案例:收费难困扰物业
金康园小区原由开发商自己管理,2003年11月由西行物业公司接管。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接管后,各种费用一直难收,目前已形成恶性循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物业公司收不上费的问题在我市的许多小区都存在。欠费原因除恶意欠费之外,有的是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交了费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于是通过收缴暖费的方式进行对抗;还有的住户以某项收费未退拒交暖费。如今年4月,大砂坪亚太花园B区安装天然气,因住户意见不一致,安装工作不久搁浅。有的住户便提出,能否以已交的2000余元初装费抵顶今冬的暖气费?
供热站:让住户直接与其联系
对此,市热管站的工作人员建议:一是物业公司在接管之前就要对小区的基础设施做到心中有数,并通过改管等途径划小供暖单位。一旦物业不好收暖费,还可让住户直接与供热站进行直接联系;二是供热站要与物业互相配合,逐门逐户给欠费户做工作;三是供暖中要坚决确保住户利益,定期对各个供热点进行测温,有问题及时向住户通报,确保住户在供暖周期温暖过冬。只要供暖准备充分,平时的供暖工作做得好,供热单位的工作肯定会得到住户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