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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9-7 11:24:00 人气:[6023] 主题:同居男友因故死亡 女友伪造结婚证卖房终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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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友突然去世,留下一套公房,庞青虹伪造了结婚证,将房子卖了。哪知,男友的女儿知道后不服,为房子打起了官司。 

   
  昨日,得知二审败诉,38岁的庞青虹一脸无奈。


1989年,庞的同居男友谢波与前妻离婚,6岁的女儿菲菲判给了前妻,一套26平方米的公房给了谢波,之后父女二人一直没有来往。1995年,谢波开始与庞同居。


2003年9月,谢波因故被人杀死。庞青虹伪造了结婚证,同年11月,将房子的承租权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老街坊老汪,并到房产公司办理了更名手续。


去年年底,菲菲得知父亲已去世。她认为房屋买卖理应取得她的同意。今年初,她将老汪、庞青虹和房产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请求确认买卖无效。


江岸区法院一审认为,庞青虹伪造假证更名过户,老汪明知房子是谢波在承租使用,却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双方都有过错,该买卖行为无效。老汪不服上诉。


武汉市中院二审认为,公房的承租权不能继承,但菲菲作为谢波唯一的女儿,房子的承租转让与她有利害关系,法院对其诉讼请求应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武汉为民法律事务所陈凯律师称,公房归房管公司管,现在,如果房管公司申明收回房子,两人争去争来可能是一场空;如果公司认可其后人的继续承租权,优先承租人只能是菲菲。(

- 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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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有多少时间在床上度过? 人生难得好时光,三分之一在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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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阿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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